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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12月1日正式实施

湛茂两地外贸进出口企业须密切关注

2022-12-01 17:35 来源:湛江云媒 作者:记者陈彦 通讯员谢敏  张文昔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259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湛江海关将组织相关政策宣贯,帮助广大进出口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根据公告,海关总署将依据该办法接受检验机构检验结果采信申请、组织检验机构评估审查、建立采信机构目录、公布可实施采信的商品范围及其具体采信要求,并实施动态调整。进出口企业可依据该办法选择被海关总署列入采信机构目录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其检验结果将被海关采信作为合格评定依据,以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

湛江海关温馨提醒:湛茂两地外贸进出口企业要密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湛江海关正密切跟踪后续配套政策,将组织政策宣贯,帮助广大进出口企业和检验机构全面掌握采信工作要求,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编辑:王闻闻
值班主任: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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