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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图书馆推出免押金办理读者证

2023-04-15 13:31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记者卓朝兴 实习生谭舒

记者从湛江市图书馆了解到:为了积极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广泛开展,引导市民多读书,读好书,营造“书香湛江”建设浓厚氛围,市图书馆特推出免押金办理读者证及已办证读者退还押金惠民服务。自4月15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据悉,办证方式为:读者证的实体是二代身份证。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湛江市图书馆办理读者证注册手续。

免押读者证,分为少儿读者证、成人读者证两种类型。各种类型的免押读者证一次可借阅8册图书,借阅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30天)。原持有“普通读者200”和“普通读者500”借阅证的读者在不退还押金的前提下,维持原有的借阅册数。借阅图书逾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的,系统将自动停止借阅权限,每逾期一天,将收取滞纳金0.1元/册,不设上限。免押金办理借书证将与有关征信系统关联,请读者保护好图书,按时还书,丢失图书须及时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读者原持有的读者证需注销并退还押金,重新用身份证注册办理各类型读者证。退证须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证人银行卡复印件),填写退证申请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非本人办理退证手续的,须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证明与持证人关系的有效证件(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成退证手续后,借阅证押金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持证人提供的与本人姓名一致的个人银行账户上。旧证读者收到押金退款后,须到市图书馆在《收款确认书》上签名方可办理免押读者证。退还押金办理地点为市图书馆二楼外借室、少图室。

提醒广大读者注意的是:市图书馆各类型读者证均是免押金办理,可免费借阅图书馆内对外流通借阅的图书资料。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可以替他人代还文献,但不能代借。

编辑:周子琪
值班主任:莫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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