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廉江市河唇镇的鹤地水库,跨越广东广西两省区交界,地跨广东省廉江、化州和广西陆川、博白4县,是湛江人民的“大水缸”,省内最大的“人造海”,广东省第二大水库。
深化鹤地水库水环境协同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九洲江-鹤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广东省湛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两市对九洲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协同立法……今年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聚焦鹤地水库水环境保护,提交了一份份关于保护“大水缸”的建议。
深化鹤地水库水环境协同治理
“近年来,湛江市委市政府攻坚克难、强力推进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库区水质稳定保持优良水体,有效保障了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但鹤地水库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应不断深化协同治理,持续推动鹤地水库环境整治。”省政协委员、湛江市政协主席李多民表示。
李多民在调研走访中发现,鹤地水库入库干支流向鹤地水库输入大量氮磷营养盐,库区周边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他建议,库区属地各级政府、相关企业加快库区鱼塘养殖污染整治,有效控制养殖尾水污染。切实落实鹤地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鱼塘清拆整治及周边鱼塘污染整治,全面推进二级保护区鱼塘生态养殖。对连库鱼塘按湿地标准进行生态修复,合理调节库周水产养殖密度,全面推进生态环保养殖,杜绝污染饲料投放和污水排放。要督导帮扶农垦系统红湖农场,指导支持其加快完成辖区内畜禽养殖和鱼塘养殖等污染源整治,进一步减少外源污染输入鹤地水库。
他建议,库区属地各级政府、相关企业全面推进禁养区200米外畜禽养殖污染资源化处理。对禁养区200米外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污染资源化管理,推广使用干清粪工艺,维持养殖场清洁,提高粪污处理效率,建立生态养殖配套的环保设施,确保达到生态排放标准。
同时,要进一步深化粤桂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两地持续加强长径河等跨界支流控源截污、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联合排查建立九洲江上游以及跨界支流污染源及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强化九洲江上游以及跨界支流采砂、网箱养殖、畜禽养殖、围库筑塘等违法行为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网箱养殖、偷排等违法行为,并由广西方面定期向广东通报清单内问题整治进展,持续改善上游来水水质。
协同立法健全机制 合力保护“大水缸”
“健全九洲江-鹤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相关生态补偿政策的需要,是扶持库区群众转产转业的需要,也有利于维护鹤地水库库区群众社会稳定。”省人大代表李丹说,希望重视水库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以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为基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九洲江-鹤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统筹解决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群众利益和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
李丹认为,应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快推动第四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不断完善协议内容。希望得到省直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支持湛江市建立鹤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并鼓励湛江市将鹤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探索解决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群众利益和区域经济发展矛盾的新模式,进一步健全九洲江-鹤地水库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长期以来,跨流域保护治理一直是江河保护的难点。《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施行以来,水库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湛江鹤地水库是饮用水水源,九洲江是非饮用水水源,两地流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保护方式和执法标准等存在差异,且鹤地水库跨多个地域,“分河而治”带来的流域管理难题较为突出。
“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指导湛江市开展协同立法工作,加强与广西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推进协同立法。”省人大代表肖文表示,应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各类问题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明确具体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和处置规定等内容。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融合湛玉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汲取湛玉两地联合打击九洲江-鹤地水库非法采砂成功经验,更好提升跨界联合执法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