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28日《湛江日报》报道:4月27日,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协办的“检爱如灯 照亮人生”全市巡回普法活动走进廉江市高桥镇,重点围绕“防治校园欺凌”主题展开宣讲。
普法进校园,护航学生成长。检察官从解析校园欺凌的言语、肢体、社交、网络四种形式,以丰富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述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告诉同学们遭遇欺凌时“保护自己,及时求助”的应对策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校园欺凌事件,很多都是从细小事情开始的。比如逼其他同学把座位让出来,向低年级学生要零食等。假如草率过问,匆匆了事,会导致受欺负的学生得不到及时保护,个别学生的不良行为或逐步升级。校园欺凌对受到伤害的孩子是一场噩梦,同时给周围的孩子带来恐惧,形成心理伤害。
必须正视的是,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学生。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日后生活都将造成诸多负面影响;施暴的学生心理扭曲,如不改正恶习,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防治校园欺凌,学校是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建立健全反欺凌机制,明确界定欺凌行为的标准和处理程序,确保公正处理每一起欺凌事件。学校要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举报的联系方式,明确专人负责此类事件。要下功夫破解校园欺凌“预防难”“处置难”等问题,在强化学校教育管理责任的同时,积极探索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合力织牢防护网。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品德教育和情感关怀,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和同情心。使孩子学会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行为异常,及时与孩子沟通,一旦发现孩子受到欺凌或参与欺凌行为,坚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防止事态恶性发展。
社会各界都要积极参与制止校园欺凌行为,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快乐的成长环境。要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学校和家庭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各级政法部门走进校园,上好法治课,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宣传教育。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远离校园欺凌,在阳光下健康成长,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