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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督促物业公司向发改部门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2025-07-14 12:02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钟邦国 通讯员陈海鹏整理

市民:我是盛和园中区业主,小区物业自2023年5月至今,收取物业费2.8元/平方米,超过政府最高指导价1.7元/平方米,且一直未向主管部门备案。

湛江经开区管委会:目前被投诉物业公司属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其收费标准若超过政府指导价的应当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未经核定,湛江经开区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无法立案查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经开区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经了解,湛江经开区住建交通和城市综合执法局根据职能职责,已督促物业公司向发改部门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编辑:徐卫民
值班主任:莫松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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