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00万元,支持湛江、江门、阳江、茂名等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救灾物资购置、储运,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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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00万元,支持湛江、江门、阳江、茂名等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救灾物资购置、储运,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影响,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