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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度过平安喜庆佳节

2026-02-18 09:09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记者卓朝兴 实习生李婧

2月14日,湛江市教育局发出《市教育局2026年春节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倡议书》。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由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确保广大师生、家长度过一个平安喜庆的新春佳节,市教育局发出倡议:

不在湛江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湛江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放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闭环区域,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海岛大桥——疏港大道——疏港大道(S293省道)与G228国道交叉路口——G228国道——G228国道与瑞云北路交叉路口(南亚郦都旁)——G228国道——G228国道与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交叉路口——调顺跨海大桥——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海东快线交叉路口——海东快线——海东快线与南三大桥交叉路口——东海岛大桥。

除市区闭环区域之外,全市以下场所及地点同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园、绿地、景区、苗圃、湿地等重点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仓库、停车场;建筑物的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欢迎市民举报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及时制止违规行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45。)

编辑:倪婉婧
值班主任:罗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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