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闻蔡先生向湛江市12345热线平台反映,其煤气瓶购买时间为2021年,近日前往徐闻韶燃能源有限公司加气,煤气站的工作人员告知每4年更换新瓶是国家规定,其须换新瓶才可以加气。
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投诉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均无“煤气瓶每4年必须更换新瓶”的规定,也不存在此类强制更换要求。依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自出厂日期起算,使用满8年后经有资质机构安全评估合格,可延长使用,累计最长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年,到期必须强制报废。
工作人员所述“每4年更换新瓶”系政策解读错误,实际要求为“每4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而非更换新瓶。徐闻韶燃能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气瓶使用、检验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未做到位,误导消费者需每4年强制换瓶方可加气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约谈该企业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组织员工开展气瓶安全政策专项培训,确保员工准确掌握相关规定,杜绝因员工解读政策偏差误导用户,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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