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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事用火红线不可碰 违规行为需承担多重后果

2026-05-30 16:42 来源:湛报策划

连日来

湛江天气持续高温

林区、田间火险等级极高

田间秸秆、枯枝杂草等可燃物极易引燃

农事用火稍有不慎极易“跑火”

另外一些农户

有焚烧秸秆、玉米秆、杂草的习惯

也就是放火烧荒

如遇大风,火势蔓延快

极易酿成大面积草地、农田等火灾

后果不堪设想

在此,湛江消防特别提醒

严守用火规定,不要随意放火烧荒

杜绝违规野外农事用火!


什么是农事用火?

农事用火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在农田、茶园等农业生产区域内,为满足耕种、收获、处理农业废弃物等农事生产目的或非生产需要而进行的用火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焚烧秸秆、焚烧杂草、焚烧枯枝、烧灰积肥、烧垦开荒等用火行为。


案例警示

野外农事用火绝非小事

心存侥幸野外点火

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甚至危害生命

一旦引发火情

不仅会造成公私财产损失

还会被严肃追责!

以下真实案例,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1

2022年3月8日13时53分左右,重庆市彭水县某村村民耕地及其自留山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初步查明起火原因系村民周某整理自家耕地时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案例2

2022年3月11日18时20分左右,重庆市涪陵区某村一居民在老家承包地用火,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700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初步查明起火原因系居民在整理自家耕地过程中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案例3

2016年6月20日9时许,雷州市北和镇居民邓某在其种植林木林地周边违规烧杂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21亩,被烧林木损失蓄积7.08立方米,被烧林木损失总株数18541株,直接损失价值49553元,其余因火后将林木砍伐无法鉴定损失价值。2017年3月24日,经雷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邓某因在没有确保能够控制火势蔓延的情况下,火烧自己的林地杂草,导致失火烧毁他人林木,虽案发后积极赔偿他人损失并得到谅解,但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构成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例4

2025年11月29日凌晨,廉江市塘蓬镇某村民,在山岭岭脚露天焚烧禾秆,因风向突变,火势蔓延至周边林木,引发火情。巡山扑火队员及时赶到现场扑救,过火面积约2.9亩,未造成重大损失。该村民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塘蓬镇执法部门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科普

夏季天干物燥

带火进山=以身试法!

随着气温升高

农事、踏青等户外活动大幅增加

森林、草原火灾进入高发易发期

一旦引发火灾事故

不仅面临巨额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法规对涉火违法行为有哪些明确规定?

触犯红线将面临怎样的严惩?

戳图一起学习


夏季高温干燥,风力较大

火灾风险等级升高

切勿违规烧荒、点火

随意丢弃火种、烟头

避免引起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

当前湛江正值高温天气

建议不要在树林、草地、农田周边进行放火烧荒、烧田埂草、烧秸秆等农事用火

如不慎引发失控大火,将会被严肃追责!

如若发现森林、草地类火情

请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来源:湛江消防)


编辑:吴嘉怡
值班主任:陈惠芬、肖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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