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7月22日前往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为父亲办理慢性乙形肝炎门诊特定病种,医院告知办理时间一个星期左右,7月30日咨询雷州医保局却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当日依法依规予以受理。经审核,陈女士的父亲于2024年8月确诊慢性肝炎,但申请材料中未见后续相关用药记录,不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条件,审核未予通过。2026年7月24日,医保物价办工作人员致电陈女士的父亲,拟告知相关情况,但其接通后立即挂断电话。2026年7月31日,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收到陈女士反映的诉求后,再次致电陈女士,详细告知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及补充材料的建议,陈女士当时表示理解。2026年8月11日,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医保物价办第三次致电陈女士,建议尽快将相关用药记录等补充材料提交至湛江中心人民医院行政楼514室,以便重新审核。陈女士明确不再继续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
湛江晚报、湛江云媒客户端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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