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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居住区(单位)入选

2020-04-01 10:07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陈彦 通讯员杨姿新

    3月31日上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君临世纪广场、开发区检察院等15个2019年度湛江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入选单位代表进行授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绿地服务于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的指导思想,做好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居住区(单位)绿地建设管养水平,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美化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海湾绿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去年开展了2019年度湛江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审活动。

    经各单位积极申报,该局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核,从组织管理、规划建设、管养维护和配套设施四个方面考核标准认真评审并公示,授予君临世纪广场、恒大绿洲等13个居住区为“湛江市2019年度园林式居住区”,授予开发区检察院和岭南师范学院两个单位为“湛江市2019年度园林式单位”。

    当天,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选领导小组还先后来到城市假日花园五期(E区)、开发区检察院、南国豪苑(三期)和君临世纪广场一、二期,就景观配置、植物养护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指导。

    评选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指出,要达到园林式居住区不仅绿化品质要高,养护管理投入得跟上,绿化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统一协调也是硬性要求之一,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居住区(单位)再接再厉,保持荣誉,进一步加强绿化维护管理,不断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全市各居住区(单位)要以“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为榜样,增强园林绿地意识,加强绿地养护管理,为提高市民人居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我市通过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审活动,积极鼓励各单位、居住区等通过山水景观、建筑小品、植物的合理配置,营造出优美、舒适的办公、居住环境。同时,大力提倡垂直绿化与屋顶绿化,增加绿量。至2015年,我市共评选出“园林式单位”共4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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