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旅行社恢复跨省团队旅游经营活动工作,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进旅行社组织跨省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7月20日下午,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召开全市旅行社组织跨省游等有关事项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管理部门,以及全市A级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在推进组织跨省游工作中要做到“六个强化”:
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我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与“机票+酒店”业务。中、高风险地区暂不开放,跨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旅游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要强化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用创新发展理念,支持旅游企业综合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复工复业,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要强化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我市旅游景区要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加强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等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
要强化综合执法检查力度。湛江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要求旅行社严格按照“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的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置。
要强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强化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加强对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加大水上旅游项目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关注雨情预报和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汛情预报,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正在行程中的旅游团一旦遭遇突发汛情,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必要时暂停旅游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