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湛江湾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工作,8月5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调研组分别赴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廉江市、遂溪县及湛江经开区管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与会县(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部分市(镇街)人大代表及政府发改、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市人大法工委表示,为了更好保护好湛江湾的环境和资源,维护湛江湾生态平衡,促进湛江湾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条例》的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保护条例》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使立法工作更加科学、民主、依法。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湛江湾沿线县(市、区)在湛江湾保护范围、环境污染、渔业养殖、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调研,进一步增进交流,深化《湛江湾保护条例》立法对推进湛江湾保护和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就《条例》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分别就《条例》的湛江湾的保护范围、生活污水处理、环境保护、渔民养殖、管理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本部门的自身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湛江湾是湛江市独有的资源、亮丽的名片,保护好湛江湾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保护和发展好湛江湾,立法先行是必然,从长远看立法就是民生,立法就是生产力,是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
调研组表示,对这次立法调研活动,有关县(市、区)的人大和政府部门及市(镇街)人大代表非常重视,提出了许多有深度、专业性很强的建议。下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建议,聚焦难点热点汲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条例》,切实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尽早出台一部最大程度体现民生意志、有特色、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我市宜商宜居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