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一行,到我市开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工作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陪同调研。
在湛期间,调研组到麻章区考察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我市重要湿地保护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与会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后发言,为《广东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积极建言献策。
近年来,我市按照《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广东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推进乌石17-2油田群涉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工作,不断推动湿地保护法治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退养退塘还湿工作,积极实施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湿地保护宣教工作,全市湿地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发展,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希望我市加强湿地规划与管理,实现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湿地保护意识,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要通过立法建立刚性约束,更好地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