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广州、湛江两地法院共同签署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副中心”合作框架协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服务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推动穗湛两地法院构建“核+副中心”动力机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雄参加《协议》签署仪式并致辞。
当前,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湛江发展建设,湛江被赋予了新的职责使命和新的定位目标,《协议》的签署率先为人民法院服务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新格局建设提供了样板。按照《协议》内容,两地法院在坚持服务大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合作互促等原则的基础上,分别形成“一对一”全面结对合作模式,合作事项涵盖审判执行、智慧法院、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在强化审判业务合作方面,两地法院将积极推进跨域立案,创造条件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并且互相利用地缘人缘优势,发挥多元解纷体系作用,努力促成矛盾纠纷化解。在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和执行等领域加强交流合作,根据工作需要将案件或有关工作内容委托对方法院开展。在推动司法改革合作方面,两地法院将在审判管理方面加强合作,互相学习借鉴司法改革先进做法、经验,共同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发展,共同应对司法改革出现的新问题。在智慧法院帮扶共建方面,两地法院将在信息平台建设、软件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积极加强交流合作,分享信息建设技术经验,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的深度运用,推动两地司法信息流动共享。在推进队伍建设合作方面,两地法院将积极创造学习工作条件,互设“法院人才交流培训基地”,积极培养法院年轻后备人才,并互派一定数量的法官或法官助理到对方法院交流锻炼。另外,双方还将在党建工作上积极合作,探索 “线上支部活动+线下支部活动”合作模式开展党建文化交流合作,共同推进法院政治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
《协议》签署后,双方立即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细化合作事项,推动《协议》落实,发挥更大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