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麻章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张某某、劳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和公益诉讼。麻章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观摩庭审情况。
2020年4月,张某某、劳某某等3人在未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相约到麻章湖光农场柳秀水库附近用弹弓、照明灯、棍子捕获被列入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名录野生鸟类7只,死亡鸟类总价值为2100元。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某、劳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定,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方法和禁用的工具狩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野生鸟类,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对两被告人提起诉讼。同时,检察机关还认为,张某某、劳某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自然生态平衡,造成生态环境损失,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麻章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张某某、劳某某承担生态资源损失2100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庭审过程中,两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和损失,并当庭表示悔过,自愿承担赔偿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深受教育,增强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