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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为民 群众点赞

2020-11-25 09:48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李亚强 通讯员柯则

    11月18日,市民庞女士一行3人来到经开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经开区检察院赠送“热心为民,公平公正”锦旗。

    原来,庞女士是一名民事和刑事交叉案件的当事人。她通过拍卖购买了林某某位于某小区的住宅和车位,但林某某迟迟不肯搬离已经被依法裁定转移给庞女士的房屋,最后迫不得已搬离时,擅自将被拍卖房屋的所有房门和吊灯、水龙头等物品拆除搬走,并破坏了房屋的天花板,其间,林某某还发短信给庞女士声称要将该房屋变成“鬼屋”。

    为此,庞女士曾通过报案、提交申诉信等多种形式保护个人权益,要求检察机关追究林某某的刑事责任。

    经开区检察院接到庞女士的申诉信后,对该信访案件高度重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部门和办理林某某涉嫌盗窃案的检察官认真听取了信访人庞女士的意见并联系侦查机关进一步了解该案案情以及审查相关案件材料,并于9月27日对该案组织了公开听证会,依法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邀请公安机关侦查林某某涉嫌盗窃案的侦查人员参与听证。听证员逐一发表了专业意见,认为经开区检察院对林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正确。

    庞女士在听证会作最后陈述表示,这个案子对她的心理创伤很大,案件持续了将近五年之久,之前很少人会站在受害者的角度来体会她的感受。通过这场听证会,她的疑虑全部得到解答,对经开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林某某不再持有异议。

    10月16日,庞女士再次到经开区检察院上访,诉称林某某虽与自己达成刑事和解,书面约定在10月15日之前返还给庞女士债款和刑事赔偿款共计60万元,但林某某约定还款时间已满仍未还款。庞女士要求检察机关监督查处并关押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接访后,办案检察官多次联系侦查办案人员了解案件后续承办情况以及林某某履行和解协议情况,通过释法说理,说服其按照刑事和解协议赔付了60万元给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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