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市检察院与徐闻县检察院共同召开陈某某与廖某某两起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分别邀请1名市人民监督员和2名徐闻县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还特别邀请部分徐闻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指导。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申请人陈某某、廖某某的基本情况,阐述了案件审查核实情况,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发表审查处理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引用依据。听证员听取案情后,对案件承办人、申请人进行详细询问了解,并进行了审查评议。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听证员代表宣布:“这两起案事实清楚,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认为应当给予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陈某某、廖某某对检察机关作出的审查意见表示同意认可,并承诺息诉罢访,同时对检察院的及时司法救助表示衷心感谢。
据了解,本次听证不仅彰显我市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传递温情的司法情怀,也充分表达了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制度的优势,坚持办案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打造阳光检察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