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近日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湛江供电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11个在用和备用医学隔离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
此次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211个,其中房屋建筑安全方面问题27个,消防安全方面问题88个,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问题30个,用电安全方面问题66个。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市安委办及时下发《关于落实市安委办检查集中医学隔离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和隐患的督办函》,要求各地对检查反馈问题,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和相关隔离场所迅速采取措施整改,确保集中医学隔离点的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医学隔离点安全防范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办)提出建议。首先,要进一步压实属地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举一反三,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3·7”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和业务监管责任,加强各集中医学隔离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隔离场所选点工作。要严把隔离场所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安全保护准入关,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设为隔离场所。要充分考虑隔离人员急症、精神心理异常、宗教信仰等复杂因素,完善各项硬件软件措施,确保隔离场所安全。
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检测。各级住建、规划部门应在各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对集中医学隔离点建筑物的报建、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证件办理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建筑物的合法性。同时,各级住建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集中医学隔离点建筑物是否存在明显倾斜、变形、裂缝、损伤及不均匀沉降等现象进行现场观察。经鉴定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严重安全缺陷的,各级指挥部应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尽快调整医学隔离观察点设置地点。
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级消防救援部门应根据消防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各集中医学隔离点消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技术服务,加强对各集中医学隔离点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指导,督促业主单位和公安机关驻点人员严格落实防火巡查工作要求,加强集中医学隔离点周边消防安全环境进行排查,并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响应,及时、高效处置。
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疫及公共安全。各集中医学隔离点应继续按照最高标准落实隔离点卫生防疫措施和公共安全措施。应加强对隔离观察人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及时消除和缓解隔离人员心理恐惧和精神压力。应继续实行24小时安保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安保台帐记录,并加强对集中医学隔离点酒店门窗、阳台护拦等的检查,防止发生各类意外。应加强对酒店周边闲杂人员的巡查力度,防止各类案(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