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湛江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挖整治”的决胜之年,更是“专项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验之年。湛江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克服工作困难,充分履行法院审判执行职责,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有效推进“案件清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湛江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全程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证据裁判原则,紧密结合“六清”行动目标,规划清案时间节点,逐项分解工作任务,严把“质量关”“进度表”,从快从严审判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
截至今年11月底,湛江法院累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38件1302人,其中涉黑案件66件648人,涉恶集团案件46件194人,涉恶团伙案件126件460人;累计审结涉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19件25人。打掉的黑恶犯罪组织主要集中于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贸易、自然环保等7个重点领域。
目前,由省扫黑除恶办挂牌督办的疑难、重点案件已有12件进入湛江法院审判阶段:其中宁智强、梁槐、陈波等6个案件已生效;黄静、何华明、黄志伟等5个案件已一审判决;另有1个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有效开展“黑财清底”
湛江法院始终坚持“案件清结”与“黑财清底”同步推进的工作重点,刑事审判部门精准适用财产刑,强化涉案财产证据审查及权属甄别;执行部门充分发挥“切实解决执行难”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抽取精干力量深入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雷霆行动”,强化线上线下查控举措,加快财产评估拍卖流程,有效铲除了黑恶犯罪的经济土壤。
据统计,截至11月底,湛江法院累计判决处置涉案财产超过10亿元;已联合相关机关执行涉案黑财约5.54亿元,上缴国库约5亿元;“黑财”判处、执行、入库数据均居全省前列。
有效参与“行业清源”
湛江法院始终坚持以各类新型涉黑恶犯罪为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任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短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建议力度的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积极向湛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截至11月底,湛江法院已向相关单位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司法建议书共计113份,现已得到相关单位的反馈及整改的有108份。
湛江法院通过集中公开宣判、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等方式,全方位提升扫黑除恶主题宣传的密度和层次,取得了良好的舆论宣传效果。截至11月底,湛江法院已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累计发表扫黑除恶专项报道700余篇,多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社区、企业、学校普法活动,发放纸质宣传材料将近30万份。
有效统筹扫黑除恶与疫情防控
今年以来,湛江法院始终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保障庭审人员健康安全。由湛江中院起草,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正式印发的《湛江市疫情防控期间涉黑恶案件庭审保障工作方案》于今年5月份出台。
为检验工作方案可行性,湛江中院选取了某个人数较少的刑事案件,要求被告人及法警均身着防护服进行现场庭审试点工作。试点的结果显示,该工作方案虽可以有效保障案件审判质效及人员健康,但如相关人员长期身穿防护服进行庭审则容易产生因缺水、高温而中暑晕厥的健康风险。为此,湛江中院及时将相关情况及方案调整意见向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汇报。湛江市扫黑除恶办结合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的实际情况,第一时间对《方案》相关要求进行调整。至此,我市大型涉黑恶案件庭审人员的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得到了全面保障,截至目前均无人员因参加庭审感染新冠肺炎,真正实现了扫黑除恶不放松、防疫办案两不误的良好工作效果。
下一步,湛江法院将紧密结合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指示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多项针对性措施推进“六清”“六建”工作,不断增强全市法院工作定力和韧劲,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贡献更多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