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小组,到湛江经开区慰问在大海中见义勇为勇救遇险渔船的渔民庄家智(已牺牲)家属和方海明,给庄家智家属发放抚恤金、证书,给方海明颁发证书和奖励金。
2017年10月6日,正在硇洲岛南部海域进行捕捞作业的粤湛渔07027渔船,突然接到附近海面渔船求救信号,称其渔船出故障海面风浪又大无法航行处在随时翻船的危险。于是该船主洪加伦驾船与船工庄家智、邓茂奇前往出事海域,船工庄家智、邓茂奇立即对故障船用缆绳捆绑实施拖船。但风浪太大造成拖船的缆绳断了三次,船工庄家智不顾大风大浪翻船的危险和个人安危,冒着大风大浪继续坚持缆绳捆绑救援,由于当时遭遇的风浪太大导致渔船翻沉船工庄家智落海而牺牲。
2019年4月8日,渔民方海明在硇洲岛南边海面作业时,收到遇险渔船求救电话后立即前往救援,由于救援及时保住了渔民豆金生父子生命和搁浅在暗礁上的渔船。
2020年11月10日,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粤见义勇为[2020]19号”批复文:2017年10月6日在湛江市硇洲南部海域因施救其他渔船而不幸落水牺牲的行为,属于《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经公示无异议,予以确认,发给其家属抚恤金100万元。除省发放抚恤金外,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也根据《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奖励、救助、资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庄家智直系家属一次性发放抚恤金50000元;经开区办事处也对庄家智直系家属发放抚恤金50000元。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和经开区办事处分别对方海明颁发奖励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