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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架设虚拟拨号设备实施诈骗被判刑

2022-03-14 18:49 来源:湛江云媒 作者:记者简陈明 通讯员陈虹竹

只需帮人购买手机卡和架设GOIP设备,就能轻松“挣大钱”,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听上去很诱人吧?千万小心,这很可能走向犯罪的深渊……

徐闻法院日前审理了一宗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等6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经审理查明,6名被告人均为徐闻人。2021年4月,被告人黄某某通过名为“蝙蝠”社交软件认识一位昵称为“神秘人”的网友。为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黄某某便伙同被告人李某某等人为“神秘人”购买手机SIN卡及架设、维护GOIP设备。其中,被告人黄某某负责购买GOIP设备、手机卡、WIFI路由器、发工资等,被告人李某某负责租车、租房、选择操作GOIP设备的具体地址等,被告人李某成和柯某朱负责操作GOIP设备,被告人黄某优、黄某康负责看路。上线的诈骗团伙异地通过软件关联被告人黄某某等人架设的两台GOIP设备中手机SIN卡拨打电话给被害人,冒充淘宝、支付宝、京东白条等客服,以让被害人修改个人信息和办理结清证明为由要求被害人转账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经对被告人黄某某等人的作案设备、扣押手机卡进行核查,关联到5宗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034006.69元。

徐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等6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涉案金额达1034006.69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等6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GOIP设备作为一种虚拟拨号设备,近来成为了诈骗分子普遍使用的一种新型诈骗工具,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为他人犯罪提供架设GOIP设备等技术支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铤而走险为他人犯罪提供帮助,最终等待自己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辑: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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