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近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向社会公开通报了原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泽深涉嫌受贿一案的案情。通报中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郭泽深有期徒刑十年。
2009年9月28日下午2时,该高校处级以上的100多名干部被召集到学院学术报告厅开会。会上,时任市检察院检察长的王雁林,正式对与会干部宣布了对郭泽深实施刑拘的消息,其后,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宣布由该校党委书记梁英主持湛江师范学院的全面工作,而郭泽深因在学校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有经济问题,已被公检机关刑事拘留。会议称,该事件对学校的声誉等各方面伤害很大,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罗伟其要求该校要认真吸取这一事件教训,加强对学校基建、财务、人事等方面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并希望学校做好相关工作,保持正常运作和稳定。其后,郭泽深在该校网页上的相关资料和照片均被删除。
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湛江师范学院院长郭泽深(正厅级)受贿一案中,郭泽深在担任湛江师范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湛江师范学院综合实验楼A、B栋建筑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接受工程承建商林某某的请托,为其谋取利益,使林某某所挂靠的廉江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并非法收受林某某财物人民币60万元。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郭泽深有期徒刑十年。
相关链接:郭泽深,男,外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教授。1981年华南师范大学逻辑学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武汉大学外国哲学博士研究生毕业。1981年7月至2001年2月在华南师范大学工作,历任政法系副主任、主任,逻辑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组长;1996年10月评为教授,同年起任华南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哲学学科组副组长、代组长,1999年12月任教务处处长。2001年2月起在湛江师范学院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