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3日从教育部门了解到:2011年我市“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工作已经开始,正在进行中,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据悉,“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
地级以上市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是核发“三侨生”证明书的单位,不得委托下一级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办理。考生本人凡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向各办证单位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均有资格办理“三侨生”证明书。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书时,由考生或代办人填写《广东省报考普通高校“三侨生”身份审核表》,并在规定时间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到各办证单位办理。
高考录取时,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