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新闻网讯:日前,遂溪县人民法院城月法庭巡回审判庭 “流动法庭”开到港门镇北地仔村,在田间地头现场开庭,成功解决一起民事案件,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当日上午,记者在该县港门镇北地仔村,看到已有不少村民在等候,大树上挂着庄严国微,几张方桌,数条长凳,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庭审法庭。10时正,审判长宣布案件开庭审理,原告遂城镇德胜饲料购售店代理人麦某,告被告人邓某从2007至2009年在其店购买养鸡饲料,期间欠下麦某一万元的饲料款,麦某要求法院为其追回保金和利息。庭审过程中,法官们因势利导,宣讲相关法律,经过耐心说服教育,麦某放弃追回利息款,邓某也同意一次性付清一万元的饲料款。一宗民事案件仅用半个小时以和解的形式圆满了结,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遂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司法服务优势,完善巡回办案、田间地头开庭等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通过巡回办案,将审理过程置于纠纷发生地的广大群众的监督中,让知情者和广大群众耳闻目睹法院的审理过程,从而真正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更有利于实现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的有效对接,从而较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丰收,促进了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