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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魂 建筑是形

2011-08-04 09:39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邓碧泉

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领导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湛江市以“四通五改六进村”为载体的生态文明村建设,已基本完成“四通五改”这一硬件建设的历史任务。从今年起,生态文明村的工作重点将转移到村落规划和新民居建设上来。尤其是要突出抓好新民居建设。

建新民居 意义深远

推进湛江新民居建设,就是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目标,以改善农民现有居住条件为重点,通过改变农村传统住房观念和建筑模式,传承湛江文化特色,促进农民住宅的升级换代,培育农民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带动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形成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居住舒适、文明和谐的宜居乡村。因此,推进湛江新民居建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修房建屋,更不是形象工程,它与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息息相关,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与生态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凝固音符 文化符号

建筑是凝固的音符,是一个地方特色文化无声的代言人。但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重视农村住宅中的文化含量。在大部分农村,农民的住房要么是千篇一律的仿西式洋房,要么是毫无规划的火柴盒式钢筋水泥建筑。人们建房比较随意、简陋和将就,随处可见结构单一、形式单调、外观浅陋的箱式住宅,与湛江的自然环境不相协调。同时,农村住宅的节能和环保性差。“年年建新房,不见新村庄”的状况普遍存在。文化是魂,建筑是形。在农村规划和新民居建设中,我们突出湛江文化特色,就是研究怎么将本土文化的积淀附植和融入到农村住宅之中,让农村住宅成为本土文化的符号和印迹,反映和折射出湛江农村丰富的经济社会与人文信息,散发和透露出湛江人的观念习俗和民间审美情趣。

规划先行 免走老路

推进新民居建设,要与农村规划紧密结合。引导农民群众建造出既符合现代生活需要,又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新民居。同时,我们充分认识到新民居的“新”,不仅仅体现在建新房上,更要体现在建新村上,避免重走“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老路。

对村庄的用地布局、公益建设、基础设施、景观风貌、新民居设计等做出规划,明确村庄的位置、规模、发展方向及农村基础设施的配置,集中力量解决好水、路、电、气、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问题,解决好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完善问题。提出规划要做到“四保”、“四有”和“三不”。“四保”,保空间形态、保地形地貌、保名木古迹、保清洁卫生;“四有”,有山(山坡)、有水(水塘)、有楼(文化楼)、有场(文化活动广场);“三不”,不推山、不填塘、不毁古。推行组团式结构,不搞一排排、一列列。要从村庄的地形地貌出发,依坡就势,顺山顺水,形成各具特色的自然村落、田园村落。

设计坚持 五个原则

新民居的设计要坚持五个原则:中学为体,科学为用原则;楼体屋面原则;前院后楼原则;节能环保原则;群众自愿原则。中学为体,即保留乡土建筑文化。科学为用,即适应农民现代文明生活需要。楼体屋面是为解决占地问题。前院后楼,才能达到全村空间疏朗,增加村场美感;在新民居设计中,我们在屋顶开窗,白天光亮,不用开灯,节约能源,减少电费。群众自愿,就是充分尊重群众的个人爱好、审美特点和风水观念,由群众自愿选择。我们提倡,一户一图,或多户一图,或一组一图,反对全村一图,一种模式,千篇一律。

(摘自《村落·民居 湛江市农村新民居规划设计图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邓碧泉所撰的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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