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8月11日中午15时许,遂溪交警大队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专案组只用2个小时就成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并促使犯罪嫌疑人宋某锦自首归案。
当日中午,遂溪县洋青镇其连新村宋某锦(男,17岁,无业)驾驶粤GP×814号小轿车(套牌车)从洋青外村塘村往洋青其连村方向行驶,13时许行至外村塘村边时与对向外村塘村杨某南驾驶的粤G58A60号两轮摩托车相碰,造成杨某南受伤,经遂溪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宋某锦驾车逃逸。
接报后,遂溪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黄臻副局长十分重视,指示遂溪交警大队柯福宾大队长要及时取证,查找目击证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侦破此案。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取证后,最终锁定遂溪县洋青镇其连村的陈某某,他常驾一白色的小轿车出入。大队专案组民警最后在洋青其连村内一村民的后院里找到了肇事逃逸车辆和陈某某。经盘问得知陈某某十多天前已经将该小轿车以6500元卖给洋青其连新村的宋某锦。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找到宋的父亲并对其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宋父终于在当天下午15时许陪同儿子宋某锦到交警大队自首。经突审,宋某锦对自己驾驶粤GP×814号小轿车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大队已对宋某锦实施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