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遂溪县召开的茅草房改造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遂溪年内将完成改造茅草房279间,这意味着到今年底,遂溪人民将彻底告别居住茅草房的历史。
一直以来,遂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茅草房改造工作,每年都将这项工作作为遂溪“十大民心工程”之一抓紧抓好。今年3月22日,市委书记刘小华到遂溪调研时指出,遂溪必须在年内完成消灭农村茅草房工作任务。遂溪县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农村调研,倾听民声、体察民情,积极寻找破解这一民心工程良方。
经过全面的调查了解,该县目前仍有茅草房(含沥青房、帐篷房、纤维瓦房等)279户,主要分布在江洪、乐民、城月等镇,涉及村委会96个、自然村195条。
为此,遂溪县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到人,多渠道筹集资金,决定在今年内将全县农村279户居住茅草房农户的住房改造建设成为安全、经济、适用、卫生的安居房,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具体措施包括,依据湛江市扶贫办公室的有关通知以及省财政专项资金,按每户1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扶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
市、县两级财政扶持茅草房改造建设地方专项补助资金,分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2类,按每户5000元或2500元的两种标准给予补贴。同时明确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严格监督,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年内消灭茅草房任务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