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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10月面向社会认定

2011-09-04 10:27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陈宾

    湛江新闻网讯:笔者日前获悉,全省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将于10月份正式开始,我市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可以通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本次认定范围为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档案已挂靠我省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包括:一是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二是已取得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三是在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四是其他符合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此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据了解,此次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2011年10月8日凌晨至10月23日凌晨,网上报名网址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由各市认定机构根据本地的实际确定,申请人需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报名并完成普通话测试、“两学”补修及体格检查等。

    据悉,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申请,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另悉,今年仍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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