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27日,记者从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动员会上获悉,市物价部门从9月26日开始对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对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件,将进行公开曝光。
教育乱收费依然存在
近年来,我市教育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向前发展,总体趋势向好,新建了不少学校,增加了学位,但在教育收费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湛江各学校的乱收费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学校收取试卷费、资料费、一课一练教辅材料费,或者由老师向学生推荐征订教辅资料;二是有的学校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班会费;三是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后,又另外收取课外活动费,原来由学校统一收取,现改为由年级组、学生班干收取。
这些问题如不加以整治规范,不仅增加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我市教育的健康发展。
重点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中职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免除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借读费政策落实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的;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未达到民办学校要求的改制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高等学校招生乱收费的行为;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安排财政拨款研究生收取学费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缩减研究生计划内招生数,以招收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名义多收费的行为;继续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的行为;高等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等,也在检查之列。
另外,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的行为;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超标准及自立项目乱收费的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未按照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等,也被列为乱收费。
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市物价部门表示,将始终保持查办教育乱收费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弄虚作假、刁难对抗检查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不仅要在经济上给予从重处罚外,还要公开曝光。对近年来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将加强回访检查,并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
此外,对检查出的重点问题不但要严肃处理,还要找出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当前乱收费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检查人员将创新方式,深入调查,多方取证,提高对隐蔽性乱收费的查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