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9月27日,在贵州召开的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口岸合作联席会上,湛江检验检疫局与贵州检验检疫局以及黔湛两地口岸管理部门、海关等单位签署了《贵州与广东湛江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建立了跨省区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模式。
《贵州与广东湛江口岸大通关合作协议》于签署当天生效,从此,贵州省内从湛江口岸出境的货物,经贵州省内的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企业可凭其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直接到湛江口岸办理通关手续,节省了口岸换证查验工作环节。从湛江口岸进境后转到贵州省内的货物,湛江检验检疫局将采取“口岸转检、属地报检”的业务模式,货物在口岸实施快速查验后,统一使用“入境货物口岸内地联合执法系统”转到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监管。
据统计,我国大西南地区的云、贵、川等省区每年约有50-60%的出入境货物要经过湛江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