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昨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到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同意设立广东省“雷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批复》(粤文非遗〔2012〕2号),这标志着雷州成为全省首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暨实验区。
省《批复》中肯定到——雷州市是古代“海上丝路”要津,素有“岭南名郡”、“天南重地”之称,自汉代以来两千多年时间里,是雷州半岛及环北部湾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雷州文化的主要发源地和向外传播的核心区。雷州在继承中原传统文化的同时,融合了古越文化和海洋文化而自成一体,并在民族融合和社会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特色鲜明的雷州文化。
依据国家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对雷州当地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认为雷州市已经具备相应条件,同意设立广东省“雷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省文化厅要求,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制定出广东省“雷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由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地村镇或者街区空间规划的,上报省经核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