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我市积极构建公共教育体系,把创建“教育强市”作为大发展、大建设时期的“智力工程”和“民生工程”,推动教育跨越发展,打造人力资源强市,支撑五年崛起。近日,笔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目前我市“教育强市”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已投入资金11亿元,完成教育创强学校项目430个,占总规划量的68.58%,受到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工作经验在粤西地区推广。
为确保在四年实现教育强市目标,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学校都成立教育创强机构,制定规划,签订责任书,大力推进“创强”工作。从今年起,全市自上而下以镇为单位制定了教育创强规划,把任务细化分解为年度任务,并严格按年度规划申报验收,确保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镇建成教育强镇,80%的县(市、区)建成教育强县(市、区),成为广东省教育强市。
据了解,全市现有义务教育学校2334所,教育创强规划撤掉l395所,保留939所,3年内将所有保留学校建成规范化学校。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市把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范化学校建设、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把学校布局调整专项规划纳入湛江市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学校基础设施,确保学校生均占有场地充足,校舍建筑安全,功能场室齐全,教学设施先进,教育综合实力提高,充分体现“创强”成效。
全市各级政府把教育创强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年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30%以上,并保持年增长一个百分点以上。根据测算,全市规划投入资金41.8亿元推进“创强”工作,其中学前教育2.8亿元,义务教育27亿元,高中教育12亿元。同时,采取“省扶持一点、市奖励一点、县出资一点、镇负责一点、学校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资金,保障穷地方也能办大教育。尤其是采取奖励的方式激励推进,对如期达标的单位在经费上予以奖励,市本级财政对创强验收达标县(市、区)奖励500万元,达标乡镇(街道)奖励100万元。我市还把创建“教育强市”作为建设幸福湛江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工作,列进政府工作的重点督办事项。同时,把教育创强成效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重奖,对不按期完成任务的严格问责,以此检验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执行力。
此外,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全力服务学校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建设效率。如,坡头区对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领导包镇、干部责任到校的责任制和工程周报制度,有力推进了多项工程的同步快速实施;徐闻县教育局到各校现场办公,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确保重点项目进展快、效果好;遂溪县班子成员分工包干,日夜督战,镇、村学校整体面貌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性变化;各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联动,坚持审批从宽,减免有关行政性收费,提高审批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