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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聚力“创强”办人民满意教育

2012-09-17 09:49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娄媛媛 詹志锋 李春 陈培春
 
坡头区创建教育强区推进会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2008年,坡头区委、区政府站在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创建省教育强区的目标。几年来,坡头区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教育工作,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区为目标,教育事业得到跨越发展。

    今年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到坡头区龙头镇冠中小学考察,称赞坡头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让“麻雀”变成了“凤凰”。

    主动加压

    明确创强奋斗目标

    教育兴则湛江兴,教育强则湛江强。为在2015年前实现教育强市的目标,市委、市政府把创强作为建设幸福湛江、推动五年崛起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委书记刘小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中丙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部署相关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坡头区主动提出了2012年实现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区的奋斗目标,掀起教育创强热潮。区政府与各镇(街)、区教育局与各学校分别签订创强责任书,落实各镇(街)、部门、学校的创强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教育的副区长等担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教育局等23个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创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坡头区主要采取四项措施,推进创强工作。一是建立领导分工挂点制度。实行区政府和区教育局领导分工挂点镇(街)的“双线”挂点制度。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干部“包镇驻校”跟踪指导。二是建立创强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创强工作纳入各镇(街)、各部门和有关学校的年度考核内容,对主动作为,提前或按时完成创强任务的镇(街)、部门和学校的领导给予奖励;对工作消极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镇(街)、部门和学校领导予以责任追究。三是制订全区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进度表,根据进度要求限时落实,倒逼完成。四是实行创强定期汇报通报制度,实行每周汇报一次,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建立了领导分工挂点制度,创强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教育创强工作纳入各镇(街)、各部门和有关学校的年度考核内容,对主动作为,提前或按时完成创强任务的镇(街)、部门和学校的领导给予奖励;对工作消极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镇(街)、部门和学校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通过制度建设和时间倒逼,坡头创强工作迎来了新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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