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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糖蔗田头收购价450元/吨

2012-11-15 09:50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刘稳 陈玉川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维护2012跨2013年榨季收购价格秩序,保护农民和制糖企业的合法利益,我市本榨季甘蔗收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蔗糖挂钩联动及二次结算机制。糖蔗二类品种收购价统一为450元/吨(田头价,不含运费),对应我市亚法一级白砂糖(标准糖)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元/吨(联动系数7-7.5),在本榨季内,若出现价格异动,再作适当调整。二次结算挂钩联动系数按6.5%执行。

    据介绍,根据上级相关通知以及我市《关于做好2012跨2013年榨季糖业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甘蔗收购价格继续实行与糖价挂钩联动政策,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办法,按照当前我市一级白砂糖价格6000元/吨左右的蔗糖行业实际情况,核定本榨季糖蔗二类品种收购价统一为450元/吨(田头价,不含运费)。具体价格如下:优一类品种甘蔗:470元/吨;一类品种甘蔗:460元/吨;二类品种甘蔗:450元/吨;三类品种甘蔗:440元/吨;淘汰品种甘蔗:390元/吨;其价格未列入《湛江市2012/2013年榨季甘蔗收购价格表》的特别优质的糖蔗,可以按其含糖度等实际情况实行优质优价,具体收购价格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定价报市物价局审定后执行。

    目前,我市已建立糖价监测制度,要求糖价监测企业将本厂每旬白砂糖销售量和含税销售价格按价格监测情况于每月5、15、25日报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各糖厂必须严格执行糖蔗收购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购价格或变相涨价、压级压价;各产糖县(市、区)物价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榨季期间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防止抢购、提级提价、压级压价和乱收费行为发生,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蔗农和制糖企业利益。

    同时,要求各糖厂做好甘蔗收购价格与运费等项目的明码标价工作,做到标价地点醒目、标识内容清楚、标记形式规范。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违规收费和扰乱甘蔗收购秩序,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按照《价格法》等有关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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