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价格管理办法》规定,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即所谓政府定价。
有业内人士担心,如果将食盐定价权完全放开,目前市场上基本平抑的加碘盐价格,极有可能会上涨。他分析,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加碘盐断货的问题,取而代之的是各类价格较高的营养盐。“价格一旦放开,普通加碘盐会变换名目成为所谓营养盐,从而增加民众的消费成本。”
下放前提是破除专营体制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权是否有可能下放呢?业内人士认为,有可能会被酝酿下放给地方,主要是省级盐业公司。但他认为,目前省级盐业公司的权力中已经包含准运证和批发证的审批,一旦再将定点生产的审批权下放给他们,“那就真是大权独揽了”。“其后果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目前很多盐业生产企业并非隶属于地方盐业公司或者盐务管理局,上述权力被下放后,在盐业生产企业本就不景气的环境下,会导致其经营的继续萎缩,进而促使地方盐业公司更高程度的垄断。”
至于国家发改委对食盐计划调拨权力是否会放开,上述人士表示,有这种可能。“作为与盐业公司没有直接利益关联的国家发改委,至少从形式上仍然保留着控制权,在未破除专营体制前,可以保持全国食盐行业的产销平衡。一旦放开,将加剧地方保护和加重地域贸易壁垒。”(有关内容详见本报3月28日《盐业政企分离:第一步打破专营》一文)
多位知情人业内人士反复对本报记者强调的一个问题是,上述行政审批权力均可以下放,但目前不合时宜,“下放的前提必须是破除食盐的专营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