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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严查违法生育行为 确保生育水平总体稳定

2013-11-20 11:10 来源:新京报 作者:魏铭言

■ 话题

新政落地前抢生二胎要罚款?

【市民声音】

市民王先生:我和老婆是“单独”,一直想要两个孩子,终于盼到政策放开这一天。但这两天又说中央宣布不算真正放开,还要等各地修订计生条例。我担心,要是条例还要修订一年,我们第二个孩子都生出来了,算不算超生?是不是还要缴超生罚款(孩子)才能上户口?

【官方回应】

新《条例》实施前生二胎算超生

北京市人口计生系统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单独二胎”只有写入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发布实施即日起,“单独”夫妻生出的第二孩子,才算是合法生育。新《条例》实施前出生的“二胎”算超生。

按现行规定,对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10倍征收;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掌握。

目前,中心城区计生部门对超生“二胎”的城镇户籍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10倍。

比如,东、西城为八倍左右;朝阳区、海淀区,一般按照10倍征收。昌平一般按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 城区郊区差一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

按照这个基数,可以计算出,今年北京城镇夫妻若超生第二个孩子,在东城区、西城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应在28万至30万左右。在朝阳区或海淀区,可能要缴到36万左右;但在昌平区,可能只需要缴纳18万至19万元。

也就是说,在朝阳区超生二胎,比在昌平区超生二胎,社会抚养费要多缴一倍。

昨天,朝阳区、东城区部分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建议,“单独二胎”政策在北京落地同时,希望政府考虑规范统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特别是对政策落地前出生的“单独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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