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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严查违法生育行为 确保生育水平总体稳定

2013-11-20 11:10 来源:新京报 作者:魏铭言

【专家建议】

“抢生”二胎缴费标准需细则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从中央决定出台到“单独二胎”政策落地,中间会有一段过程,但不会有太久的间隔。“单独二胎”政策落地,会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因此,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中,可能需要设置一个节点,对节点之后出生的“单独二孩”,免缴社会抚养费。但对节点之前出生的“单独二孩”,可能要按照修订前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算做超生的孩子,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过,对这部分孩子按照什么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才能让这部分“单独”家庭觉得公平、可接受,就要看地方政府能否出台妥善的配套细则了。

■ 地方表态

申请生二胎须等新规落地

四川计生委表示,单独二胎政策将尽快启动,违法生育将依法处理

据新华社电 作为全国人口大省,四川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单独二胎”政策?昨日,四川省计生委就四川“单独二胎”政策相关问题向媒体公布了解答。记者了解到,四川“单独二胎”政策将尽快着手启动。但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川生育新政正在推进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需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通过后,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因此,四川“单独二胎”政策具体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四川省的生育政策完善工作正在推进。

对于新政是否会出现短期内人口大幅增长的情况,四川省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认为,据调查测算,四川省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新增人群和补偿生育总量不太大。加之受育龄群众的年龄、健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政策引导的作用,不会产生严重的生育堆积现象,不会给基本公共服务增加太大的压力。

新规出台可申请再生育

相关负责人还强调,符合“单独二胎”政策的夫妇,应当在四川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相关规定后,再根据各自家庭、年龄及健康等情况依法申请再生育,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在此之前,凡属于违法生育的,都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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