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方参与,多形式宣传,确保申报登记“零遗漏”。离任村干部审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民政、农业以及各镇党委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通过会议、网站、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宣传栏、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广泛宣传,有效地提高了知晓率和认同度,赢得了党员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申报登记工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奠定了基础。
二、层层把关,多关口审查,确保审核工作“零失误”。坚持高质量、高标准,严格把好审查程序“五关”,层层抓落实,维护审核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准确性。一是把好村级初审关。由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申报人任职经历、任职年限、曾任最高职务等情况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镇挂点领导签署意见,再上报到所在镇党委。二是把好乡镇审核关。镇党委根据村(社区)党组织和镇挂点领导的初审意见,对申请对象逐一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到村(社区)和申请对象所在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镇党委签署意见、镇党委书记签名、加盖镇党委印章后,将符合条件的正常离任村干部审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三是把好部门会审关。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民政局、县农业局等部门共组成40人分5个大组到15个乡镇254个村(社区)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并经同村同时期一起工作的三位证明人签名确认。四是把好群众监督关。经县审核后,将符合离任村干部条件的对象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县委组织部和各镇党委开设监督电话热线,并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五是把好县委审批关。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委扩大会议讨论,审议确定全县符合条件要求的离任村干部。通过层层把关,对全县3349名申报对象进行严格审核,共审核出假报对象114名,虚报对象265名,全县共有3235人符合离任村干部条件要求。
三、上下联动,多渠道取证,确保调查核实“零差错”。针对离任村干部人数多、追溯时间长、情况复杂的实际,该县坚持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多渠道调查取证。一是从簿册记录入手。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各镇委、各村等单位以及申报对象上下联动,多渠道、多方面查找原始证据,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地毯式”排查。如,综合县委组织部保留的各镇历年上报数据、各镇历年保留的村干部人事档案、村干部花名册、村干部工资发放花名册、村干部登记表、村干部任职文件以及县民政局保留的“五老名册”等原始资料,审查申报对象填报的事实。二是从现场调查入手。现场调查工作本着“严”字当头,严禁闭门造车、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弄虚作假。以村为单位,通过召开村党支部会议等方式对离职村干部身份和任职年限等情况进行现场审查。在会上,申报对象向与会同志陈述任职经历、工作年限、曾任最高职务等内容。陈述结束后,支部大会讨论审查申报人的任职经历、任职年限等是否属实,离任原因是否正常,对同一职务如村书记从后往前推,做到任职人员与任职年限月份相互验证、衔接,从而甄别“夹缝人”。三是从单独谈话入手。对于资料不全或个别有争议的申报对象,审核组采取与证人单独谈话的方式,重点审核申报对象的任职经历、工作年限、曾任最高职务等,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个不多。四是从逻辑关系入手。各镇党委牢牢把握“同时期职数恒定”这条主线,罗列各村同一时期申报名单进行职数反复核查,杜绝超职数情况的发生。同时,根据现有凭证,利用反推法将个别“不实申报对象”排除。如,依据干部名册反推申报任职经历、工作年限等。
四、级级公示,多群众监督,确保审核结果“零异议”。为防止审核工作出现少数干部群众画圈为盟,欺上瞒下,该县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狠抓级级公示,将审核工作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广泛监督。一是村级初审公示。由村(社区)审核后,将拟补助人员任职经历、工作年限、曾任最高职务等信息,张贴到村(社区)宣传栏。二是乡镇审核公示。由镇审核后,分别在镇、村(社区)和申报对象所在自然村进行公示,申报对象签字确认。三是部门会审公示。经各镇党委复核,再报至县委组织部进行部门会审后,在县政府公众网、县电视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党员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最大限度杜绝虚报假冒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