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各类院校毕业生创业,我市出台一系列创业优惠政策,增大补贴力度,给予创业者的租金补贴由每年最高3000元增加到每年最高4000元。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每年最高4000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
创业者在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手续)起3年内,可按年度申请租金补贴,其中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在市或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成功的创业人员或搬离孵化基地后创业成功,可向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具体申报办法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