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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美食品企业需关注和积极应对

2015-11-14 16:00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记者陈彦 通讯员麦文伟

    昨日,记者从湛江检验检疫局获悉,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首个配套法规《食品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以下简称新法规或117法规)近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规要求所有在美销售的食品,其生产、加工、包装及储藏企业都需满足良好操作规范(GMP)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要求。我市相关输美食品企业应给予高度关注并积极应对,将新法规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根据新法规要求,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制定和实施书面的HACCP计划,同时,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有权随时实施现场检查。这些都对企业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新的挑战,达不到美方要求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新法规还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人员培训、管理体系等方面设定了更为具体的要求,生产企业在实施食品防护计划、重新进行全面风险与危害分析以及防止蓄意污染等方面必须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来应对,从而将带来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据估算,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平均将增加20%以上。另外,新法规生效后,美方检查力度和频率将大幅提升。对于拒绝接受美国检查的外国食品出口企业,FDA将有权拒绝其出口到美国的食品进入美国国境。

    据统计,美国是湛江出口水产品的第一大市场。湛江去年水产品出口量达12.3万吨、货值9.9亿美元,其中输美水产品量占湛江出口水产品总量的43%。今年前10个月湛江口岸经检验检疫的出口水产品货重为8.3万吨、货值5.5亿美元。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及多项配套法规立法之严前所未有,其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必将对输美食品产生影响。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输美食品企业绝不可掉以轻心,应多维度采取有效举措积极应对。出口企业应深入研究、熟悉新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密切关注新法规的最新发展动态。企业还应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美方新的要求,做到有的放矢,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责任,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同时,出口企业要强化企业的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我国新《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美国新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技术整改,不断完善生产设施和卫生等方面条件,并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输美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使生产加工过程规范化,产品质量标准化,确保食品全过程的卫生控制与管理符合美方新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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