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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公益广告很有特色,很吸引人,带有浓厚湛江风情。”近日,记者在市区主次干道、双面T型广告牌、建筑围挡围墙、公交站台、背街小巷看到,一幅幅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妙趣横生、颇具艺术表现力的公益广告,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观看,赢得好评。创文公益广告正以丰富的载体、多样的内容和高效的覆盖率,为湛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增添新色彩,成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 (12月13日《湛江日报》)
漫步港城,在商业街、车站机场、居民社区等地方都可见各有特色的公益广告,作为传播社会文明的重要载体,公益广告为港城的文明建设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潜移默化地促使公众讲文明树新风。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为推动创文工作,港城的公益广告以高覆盖率形成特色景观带:在商业街、超市等商业区重点突出诚信教育;在餐馆饭店等餐饮区重点突出卫生节俭;在车站机场等交通窗口重点突出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在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重点突出优秀传统文化;在社区重点突出凡人善举、孝老爱亲;在公园、广场等人群集中的地方重点突出道德模范、时代楷模等。这些公益广告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及丰富的表现手法,激起公众的欣赏兴趣,从而进行善意的规劝和引导,将社会正能量辐射扩大,凝聚起奋发向上的力量。可以说,公益广告无疑已成为社会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让公益广告催开文明之花,在创制过程中,要注意讲好“理”与讲好“情”。作为时代文化的重要窗口,公益广告自然要讲“理”,要得到公众的认可,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如此才能引导公众文明,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同时,公益广告要以“情”动人,不但包含情感的“情”,还要适当反映社情的“情”及国情的“情”,彰显优秀传统文化,让公众在欣赏后欣然接受广告信息,自觉践行公益广告中传播的文明理念。
让公益广告催开文明之花,还有赖于大家的“爱护”。据我市创文办反映,在巡查工作中发现一些创文宣传公益广告遭到人为破坏,一些T型创文公益广告牌,也出现被占用的现象(据12月7日《湛江日报》)。如此不文明行为,不仅玷污了公益广告的内容,更有损城市形象。因此,在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维护修复工作的同时,公众更要爱护好身边的公益广告,令公益广告保持整洁美观。
愿港城的公益广告得到各方精心“浇灌”,传递更多正能量,开出更多更美的文明之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