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12月2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通知,紧急发出温馨提示,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对交通违法实行全面记分的规定实行过渡期政策,2017年之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仍有半年的过渡期,才落实全面记分。
近期,办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剧增,出现排长队的现象。
2016年11月,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公交(传)字〔2016〕390号),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车辆、所有违法行为应记必记。通知下发后,一度造成市民在各交警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以及自动柜员机排长队的现象,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现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通知,2017年1月1日对交通违法实行全面记分的规定将实行过渡期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过渡期政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过渡期间,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仍按原办法处理;2017年7月1日后处理的,落实全面记分。此外,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落实全面记分。目前,我市交警部门已紧急发出通知有在自动柜员机上张贴“温馨提示”,敬请市民自行把握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间。
据了解,针对近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和交通违法自动缴款终端机办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剧增甚至出现排长队的现象,为了方便群众处理交通违法记录,交警赤坎大队推出多项应对措施,全力缓解办证高潮带来的压力。在政秘股全体人员的积极应对下,有效化解了多个高峰的人潮,据不完全统计,自12月1日以来,共办理交通违法业务7000人次,人数最多时,一天可达到500多人次。
在应对高峰措施上,交警赤坎大队采取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秩序管理、适时调整岗位、开展延时服务等有效方法,梳理市区各交通违法自动缴款办理点和市区缴费银行的网点位置,向外进行公布,并媒体加大宣传,引导群众就近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认真做好群众的解释引导工作,窗口咨询岗做好耐心解释和引导工作,从被动接受咨询到主动上前询问情况,及时分流和疏导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给予提供更便捷的指引;窗口各办理岗位根据群众业务的需求,按“岗位随着需求设”的理念,及时调整各岗位人员的业务范围,采取灵活多变的轮岗互动工作方式,高效处理群众业务;同时,根据群众办证的需要,结合工作的实际,及时采取周六、日加班和延时服务措施,尽可能多给群众提供办证的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