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除夕夜,杨某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
湛江新闻网讯: 1月26日,湛江市公安局“平川17”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交警赤坎大队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春节期间加强安全防范不放松,除夕夜查获一名男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及酒后驾驶机动车,年初一,已依法对涉嫌人予以行政拘留。1月27日23时许(除夕夜),杨某某(男,25岁,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及酒后驾驶粤G7×××1号牌轻型货车在赤坎区草苏村旧地磅路段碰撞路灯柱,造成车辆损坏、路灯柱斜倒。接到警情后,按照交警赤坎大队林庚大队长的工作要求,何彤彤副大队长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案件侦查工作。
据办案民警调查,车主将车停放在路边,离他们的货场有10多米远,车主回外地过年了,留杨某某一个人看守货场。吃饱饭喝完酒后,杨某某在货场内拿车钥匙想将车开回货场内,刚发动车辆行驶了几米,对向有一辆小车开着远光灯行驶而过,杨某某看不清路况,往前撞到灯柱上。经办案民警对嫌疑人进行呼气监测,初步结果为34毫克/100毫升,已涉嫌酒后驾驶,且杨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予以行政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