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湛江调查队了解到:2016年,湛江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在食品、教育等因素影响下,同比上涨2.2%,涨幅较2015年(上涨1.3%)扩大0.9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6.0%,非食品价格上涨1.2%;消费品价格上涨2.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9%。
八大类消费价格“七升一降”,食品价格涨幅居首位。其中,食品烟酒价格涨幅居首位,同比上涨4.9%,拉动总指数上涨约1.57个百分点,是推动CPI上涨的首要因素;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次之,上涨2.9%,拉动总指数上涨约0.33个百分点;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居住类、衣着类和生活用品及服务分别上涨2.4%、2.3%、0.5%、0.4%和0.2%,共拉动总指数上涨约0.38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降0.5%,影响总指数下降约0.06个百分点。
在粤西三市中,涨幅排倒数第一。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比,2016年湛江CPI月同比指数变动趋势与全国、全省基本一致。与省内21个地级市比,按CPI同比涨幅从高至低排列,湛江与江门并列全省第九位,比第一位的汕尾(上涨2.9%)低0.7个百分点,比第二位的阳江(上涨2.8%)低0.6个百分点,比第五位的茂名低0.3个百分点,湛江在粤西三市中,涨幅排倒数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