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中午,雷州市乌石镇的男子麦某对着乌石边防派出所民警连连道谢,在边防民警的帮助下,他遗失银行卡后被取走的3000元钱被如数归还。
10日,麦某在乌石镇邮政储蓄银行取款后忘记把卡拔出,随后发现卡内的3000元现金已经全部被取走,这是家境并不富裕的麦某为家中孩子上学准备的学费,心急如焚的他立即赶到乌石边防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调取事发地点监控视频,发现麦某取款时身后有一名红衣男子正在排队,待麦某离开后该男子快步上前,随即左右观望,取钱后立即招停一辆摩托车坐车离开。
经边防民警判断,这个红衣男子有重大嫌疑,于是截取视频中相关图像制作协查通告,张贴在银行附近。红衣男子林某看到告示后内心懊悔不已,携款到派出所承认错误。边防民警立即将3000元现金归还到了麦某手中。
边防民警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操作取钱的行为,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虽然信用卡诈骗罪量刑起点为5000元,林某冒领3000元的行为未达追究刑责标准,但公安机关依法仍可对其处行政拘留处罚。不过由于麦某对此事件不予追究且林某有主动承认错误的行为,对麦某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警方对林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民警提醒群众:“出门在外切勿马虎大意,要保管好随身财物,才能不让他人有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