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现场
湛江新闻网讯:3月2日,徐闻县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律(监督法)讲座,邀请湛江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吴玉英教授作主题讲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徐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戴吴金荣主持会议。徐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全体干部、部分人大代表,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班子成员,“两院”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人大全体干部等200多参加讲座。吴玉英教授从《监督法》的制定历程及主要特色、《监督法》的基本内容、贯彻实施《监督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等三大方面,运用生动的实例,就地方人大如何加强监督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内涵丰富,分析透彻。讲座既有对《监督法》实施的经验总结,又有施行过程的理性思考;既有理论上的深刻感悟,又有实践中的升华提炼,让大家受益匪浅。
吴玉英认为,《监督法》的主要特色,一是体现我国的政体特点,妥帖和智慧地处理好两对关系: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体现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体现了反映国情、注重实效的原则。二是体现法治原则,注重发挥对法治的保障功能。三是体现求实精神,比较成熟的加以深化,敏感问题日后再议。
吴玉英还详细地讲解了《监督法》的基本内容中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等。针对贯彻实施《监督法》存在的问题,吴玉英建议,实施监督法要有一个好的心态。要认识到人大的监督权限和监督职能是有限的,要认识到人大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的正确行使,监督者要忠实履行职责,被监督者要坦诚接受监督。同时,实施监督法要互动共振、形成合力。党委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主体地位作用,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真心监督、用心监督,敢问、敢议、敢管、敢查,变“形式”监督为实效监督,变“事事”监督为重点监督,变“和气”监督为刚性监督。
戴吴金荣强调,要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自觉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学法长效机制,确保学法成为常态化,全面提高人大、“一府两院”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律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要求大家会后要深入贯彻和宣传好《监督法》,使这部法律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