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雷锋,是“好人好事”的代名词,已成为一种文明符号,一种民族精神。社会进步离不开雷锋精神,当下,要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更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这也是生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雷锋精神,说到底离不开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气,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便是乐于助人。如今,我们把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发展为志愿服务精神,每年的3月也被称为“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各地通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激发人们对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热情,推进文明城市的建设进度。确实,“学雷锋”与“文明”密不可分,“学雷锋”的人越多,城市的“文明”含金量就会越高。同时,“文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弘扬雷锋精神,是丰富“文明”的内在要求。因为一个城市的文明,究根到底就是人的文明。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爱岗敬业、乐于助人……这些都是雷锋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城市中“学雷锋”的人越多,人与人之间就越充满温情,那么,城市的民生温度与文明程度也就越高。
诚然,在每年的3月,我们都会开展不少“学雷锋”做好事志愿服务活动,激发更多社会成员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但是,“学雷锋”不能止于举办活动,更不能限于特定时间。“学雷锋”要立足于平时,成为生活常态。弘扬雷锋精神绝不能搞“三分钟”热度,“学雷锋”应是发自内心,出于爱心,缘于自觉,理应成为每个人的精神修养和自觉的道德追求。在一年365天中,我们每天都可以“学雷锋”做好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在自身行为方面,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文明停车,遵守好公共秩序,文明排队、礼让他人等;在与人交往方面,乐于伸出援助之手,多一份关爱,少一份冷漠,多一份尊重,少一份自私……这些都是“学雷锋”在生活中的“常态”表现。
只要我们每个人乐于把“学雷锋”当作生活常态,笔者相信,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活雷锋”,社会正能量也必定更强而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