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傍晚,民警在海滨大道北御景名城路段抓拍取证限时段占用公交专用道的违章车辆。记者 殷翊展 摄
23日起,交警部门在市区重点路段开展占用公交专用道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现场——不少私家车占用公交专用道超车
据了解,我市于2015年6月1日起在市区推行公交专用道。目前,市区第一批公交专用道包括海北路、海滨大道北、海滨大道中、海滨二路、椹川大道中、椹川大道北及建设路。在这些路段,市民能够看到黄色的公交专用道标线,车道路面划有“公交专用”字样,车道上方设有“公交专用道”标志牌。公交专用道实施“潮汐式”交通管理,按规定,公交专用道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只允许公交车通行,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
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跟随交警赤坎大队的民警来到海滨大道御景名城路段。记者蹲点观察发现,虽然未到下班高峰期,但依然有部分私家车为了超车,临时变道,占用公交专用道,看见执勤民警举起相机拍照,又再次变道。“这属于违规行驶。”勤务一中队副中队长卢密解释。
临近下午6时,海滨大道迎来了下班高峰期。记者观察发现,汽车的行驶速度开始变得缓慢,甚至出现了较长的车龙。这时,两辆私家车为了超车,驶向公交专用道,并加速行驶。与此同时,数辆电动车也占用了公交专用道,跟随其后的2线公交车只能缓慢行驶。
释疑——社会车辆“借道”需遵守规则
那么,社会车辆可以“借道”公交专用道吗?卢密解释,社会车辆并不是不能“借道”公交专用道。根据《湛江市公安局关于市区公交专用道交通管理的通告》第五条规定,出租车需要在公交专用道沿线道路停车上下客的,必须沿路边临时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不得停车候客,不得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此外,公交专用道沿线有道路进出口的,进出口前后50米或专用道标线为白色的,其他车辆可临时借道公交专用道行驶。
记者获悉,市交警部门将在椹川大道、海滨大道等重点路段对公交专用道进行严格管理,采用“电子眼拍照+民警抓拍”方式,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进行严管严查。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划设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罚款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