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人们发现一些乡村的农家乐悄然多了起来,路边林间,处处“山外青山楼外楼”。然而,这遍地农家乐真能“乐”起来吗? (3月29日《湛江日报》)
29日,《湛江日报》刊发《遍地农家乐能“乐”起来吗?》报道,对当前我市农家乐遍地开花,但部分农家乐经营不善、个别农家乐成了“显摆”的情况进行了反思,发出了“遍地农家乐真能‘乐’起来吗”的疑问。笔者倒认为,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不是农家乐能不能“乐”,而是怎样令农家乐“乐”起来。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农家乐作为新兴的农村经济发展载体,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农家乐”,顾名思义,是对于城里人以及城市市场来说的。办“农家乐”的地方,要么是城郊,要么是风景区附近的农村。办在城郊的,主要针对的是城镇居民的周末市场;办在风景区周边的,则针对的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带来的旅游市场。农家乐的出现,不仅让久居钢筋水泥之中的城里人欣赏到乡村景色、呼吸到新鲜空气,还成为了新农村建设、贫困村脱贫致富的一个崭新途径,一些贫困村正是通过农家乐的带动,让村中第三产业兴旺,从而在深层次上调优了村中产业结构,村民也不再是只能靠卖农产品来过日子。我们不能因为部分农家乐的经营不善就否定这种新兴经济发展载体的价值。特别是随着湛江交通建设的日益完善,未来将有可能吸引更多珠三角、北部湾等地区的外地游客周末到湛进行短途消费,如果没有了农家乐,恐怕湛江旅游会失色不少。到时再一窝蜂地重拾农家乐,恐怕又被周边地区打了“时间差”。因此,我们应该客观地因地制宜,好好思考怎样令农家乐“乐”起来,怎样把富有湛江特色的农家乐办好。
报道中指出,“虽然是节假日人流最繁忙的时期,许多隐身在乡村的农家乐却依然‘门前冷落鞍马稀’”。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前些年农家乐在湛江是“稀有产品”,自然物以稀为贵,如今农家乐所建者多,在需求量没有特别巨大提升的情况下,自然是供过于求,出现部分农家乐门庭冷落的情况是正常的市场规律。其二,部分农家乐自身经营不善,一点也不“乐”,说白了就是一个吃饭的地方,除了地点是农家、老板是农民,其它的跟农家一点都不沾边。不仅如此,有的农家乐经营风格越来越像城里,离农家越来越远;饭菜品种越来越像城里,离农家越来越远;甚至连服务价格也越来越向城里看齐,但服务水平却与城里相差甚远。这些农家乐是经营方式、服务理念出现了问题,被消费者和市场抛弃十分正常,这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不能说是建农家乐就一定赚钱,经营的理念偏离了正轨,产品、服务跟不上时势,市场不淘汰你还淘汰谁?其三,一些以次充好、冠名“农庄、庄园、乡村世界”的饭馆,把农家乐的牌子做坏了。一些真正有内涵、有产品的农家乐反而受到了这些虽冠名“农家”,却挂羊头卖狗肉的饭馆拖累。
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去思考如何让农家乐“乐”起来,而非继续纠结于农家乐能不能“乐”。首先,在农家乐建设中务必围绕“农”“乐”二字做文章,注重农家特色、突出“乡土味”。产品“接地气”,农家乐才能吸引城里人“走基层”。其次,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应主动发挥引导作用,努力遏制“家家点火、户户冒烟”的低层次重复建设现象,杜绝“脱离实际、贪大求洋”的不良竞争。要引导农民结合当地资源、基础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扬长避短开拓市场,用“一乡一景”“一村一品”引客留客。再次,从某个角度来说,农家乐是一款特色产品,农民办农家乐就是在销售产品。相关部门和镇村干部不要只是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经营不善,而是要组织农民参加培训,在精准扶贫的“菜单”里,除了有培训种植养殖技能的,有培训务工技术的,还应该有培训农民经商经营知识的。最后,各镇村要把当地农家乐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镇村建设、新时期精准扶贫等蓝图中去,这样农家乐才能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落子,而不仅仅是一个吃饭的地方。









